注意啦!職業資格認定不能亂收費!表彰活動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注意啦!職業資格認定不能亂收費!表彰活動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近期,國務院常務會議對清理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進行了專門部署。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從全面清理取消違法違規收費、提升收費規范性透明度和建立健全收費長效監管機制等三方面,進一步加大規范和整治力度。
關于行業協會商會職業資格認定收費,《通知》有哪些具體規定?在嚴禁行業協會商會通過評比達標和表彰等活動收費上,有哪些具體的要求?國新辦7月21日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司長李金生進行了介紹和回應——
行業協會商會職業資格認定
不能巧立名目亂收費
國家對職業資格實行清單式管理,2017年經國務院的同意,人社部印發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按照目錄管理要求,目錄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目錄之內,除了準入類職業資格,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掛鉤。這是基本的要求,就是兩個一律。
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可以依據市場需要,自行開展能力水平評價活動,但是不得變相開展資格認定,證書不得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中華”、“國家”、“全國”、“職業資格”、“人員資格”等等字樣,也不能使用國徽標志。行業協會商會開展的能力水平評價活動,不得與國家的職業資格相混淆。
近年來,按照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的要求,部分行業協會商會也承擔了有關國家職業資格的具體認定工作。對于這些行業協會商會開展的職業資格認定工作,可以依照規定,收取一定的考試和鑒定費用。但是,不能打著國家職業資格的旗號巧立名目亂收費。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按照國辦文件的要求,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加強對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的監督管理,對群眾投訴舉報和媒體報道反映的收費問題,人社部門將按照《通知》的要求,配合有關部門及時予以調查、核實和處理。
嚴禁行業協會商會通過評比達標和表彰等活動收費
按照《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管理辦法》和《社會組織評比表彰活動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行業協會商會開展評比表彰活動,應符合社會組織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不得超出活動的地域和業務領域,堅持非營利性原則。不得向評選對象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在評選前后收取各種相關費用或者通過其他方式變相收費。不得以任何形式與營利性機構合作舉辦或者委托營利性機構舉辦。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獎項設置合理,評選范圍和規模適當,評選條件和程序嚴格公正,評選過程公開透明。未經批準,不得冠以“中國”“全國”“國標”“世界”或其他類似的字樣,嚴禁以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名義違規發放獎金。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行業協會商會,由主管機關對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等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組織調整或組織處理。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了加強對各類違規設獎頒獎的監督檢查力度,人社部建立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監督檢查和違規懲處的長效機制。今年2月份,人社部在門戶網站開設了“表彰獎勵”專欄,向社會公布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辦法》,并開通了表彰獎勵違規舉報信箱,主動引入社會力量進行監督。同時,民政部也將社會組織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情況作為年檢、評估和執法監督的重點事項,審計署也將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納入了審計內容。